2012年7月29日星期日
小三對奕/純正倫敦人/華麗逃亡
29/7 小三對奕
收到一個電郵,
內容為:
我的男友每天都會看你的blog,
你是誰?
你與我男友有什麼關係?
然後我回覆了:
Dear Joyce,
我的Blogspot每星期有數千訪客,
而計Xanga在內的則有過萬,
抱歉,
你男友是誰?
Love,
Sherry
她的回覆:
別裝模作樣,
你是不是小三?
我的回覆:
妹妹,
來來往往年中數十萬,
把每個都搭上的話,
應該沒空回你的電郵。
而且我人懶,
不喜歡太忙,
所以理應有點射手座式的專一,
而如果我愛的那位(邏輯上)是你的,
那或許我們都應該認命。
她說:
你為何搶我的男友?
我真的很愛我男友。
我說:
愛?
好吧,
雖然我連你的男友是誰都還沒弄清,
但反正這二十年來,
我無論搭上誰都會被加冕小三之名,
看你怨氣濃烈,
且當我是小三吧,
願聞其詳。
她說:
我每天都會等他來電等他覆我的短訊,
他最近不再立刻回覆了,
每一次都拖個三五七小時才裝模作樣敷衍一下,
我看一下他的瀏覽器,
歷史上每天都有你的網誌。
我冷笑然後如此回覆:
噢原來如此。
告訴你吧,
我上次收到他消息已是六天前,
好像只有五句起六句止吧,
上次真正與他交談已是hmm..忘了,
久遠得好像連電話都由3Gs換4G了。
算了吧妹妹,
我現在還活生生與你談笑風生,
像說笑般道出以上那數句血淋淋的句子,
你還有什麼好要求?
你如我般心理不平衡一整年的話,
或許早瘋了吧。
還有,
你有心看一下我的文字的話,
字裡行間會發現我是一個迷戀自我沒出息的小人,
還需那該死的自尊伴過餘生,
而我如此奢侈地消磨意志,
基本上都快把自己虛耗壓榨至香水地步,
諷刺的是不幸地時至今時今日,
小妹都還未大去一息尚存。
如果我要出書的話,
理應取材自我要安樂死或我還未死得。
又或許假以時日,
你會如我般,
連火花都化。
傻妹。
P.S. 我還是沒知曉你男友是誰。
-
28/7 純正倫敦人
倫敦,
咪就係你望住佢玩野亂9咁黎,
講聲痴線然後心都甜哂暗笑囉。
唔可以讚佢架,
一定要鬧,
仲要係陰柔地抽下水咁,
抽到咁上下,
見到佢懶懶閒who fuckin' cares個死樣又忍唔住偷笑,
笑完之後又扮無笑繼續愛恨交纏地鬧。
行過Tower Bridge、St.Paul's用個未訓醒既冷漠樣毫不關心,
從來唔會加以任何欣賞與驚嘆,
就好似各式地標起出黎作用就係被倫敦人忽視,
而見到啲人好驚訝嘩嘩聲,
就會扮哂世故講句:
一定係遊客黎啦,
大驚小怪。
去左咩畫展museum唔洗打卡唔洗話你知架,
下你覺得好出奇咩?
我日日都經過成日都去hea架喎。
咁先型,
咁先係純正倫敦人。
係啊我地有musical有concert有Harry Potter有Mr. Bean,
仲有James Bond護送假英女皇跳降傘,
咁英女皇又真係肯陪你癲,
你試下踢胡總落直升機啊啦,
即使唔係真人都叛國啊你。
加上,
直升機咁雞架,
坐包機啦至少,
跳降傘?
有冇煙花加三軍係下面大叫胡總萬歲架。
Beckham坐快艇係泰晤士河企定定chok一chok就收工,
洗鬼飛上天自轉360度,
你地班平民都係要睇BECKHAM姐,
唔係要睇Beckham扮超人啊嘛,
okay完全明白,
咁咪俾個靚仔Beckham你睇囉,
岩數架喎。
小製作但直中紅心,
人懶,
高手不做多餘事,
配以無限自信。
That's London。
所以,
當初我話要出去讀書,
第一時間話:
老豆,
除左倫敦之外,
我邊度都唔會去。
係啊,
我係倫敦人黎架,
但佢最好就搞搞條垃圾tube囉,
仲有啊,
啲野蠻night bus啊,
半夜落大雨得幾度半醉等成粒鐘車仲要中途踢人落車死人架妖。
-
27/7 華麗逃亡
穿上從友人魔衣櫥時裝店借來的Balmain淺藍金花連身裙,
腰上搭上Celine白色粗Belt勉強遮掩不能收拾的脂肪,
腳踏著唯一有41碼的Alexander McQueen白色船跟鞋,
手拿著從意大利購回的墨黑Prada Clutch,
還有那足足如酷刑般弄了兩小時妝髮。
踏出那充滿茉莉香的白色跑車,
一身D&G卡其度假套裝的他,
緩緩伸出那熟悉的強壯手臂,
讓因船跟過高搖搖欲墜的我稍稍小鳥依人一下。
他隨手拿起兩杯放在reception的特色婚禮限定粉色cocktail,
我們就像穿花蝴蝶於人群中跟熟悉的面孔hi與bye,
同時非常有默契及無出息地避開一切不認識的大人物,
但遠遠看到曾經偶像任志剛先生還是不由自主怪叫一聲。
他身旁的,
是那深居簡出優雅得不能直視的林青霞小姐,
上回拜訪她先生為伊人而建的城堡後印象久不能退,
此回再見,
還是無禮地一廂情願為她背後增添神秘仙子光暈。
然後,
那熟悉的雅緻身影向我們幽幽走來,
他身旁極為罕有地出現一位身穿純白紗裙的女伴,
先互換一個曖昧的眼神,
再向我們介紹那是他的未婚妻Alice,
噢,
沒再露出過量肌膚的白紗小天使,
朋友你真古惑。
突然一位手纏金錶的凡夫俗子,
格格不入珠光寶氣地打擾著周遭安寧,
滿口煙臭張開口對我們說了一句:
我記得你地兩個!
大個仔大個女啊!
Sherry & Gordon!
我們異口同聲微笑著回應一句How do you do Uncle Alan?
他把那染著一頭金髮的兒子強行外銷,
真不幸,
他的兒子同樣在倫敦讀書,
看他非住Camden搞punk就理應住Chelsea搞食女house party,
但願將來不會有太多麻煩交集。
寒暄不到十句,
我倆已借頭借路逃之夭夭,
難得成為神仙眷侶,
何必突然來之打破粉色夢幻,
重回那血淋淋的現實。
年輕真好,
讓我們的任性,
還有條件與資格穿著一身錦衣美服華麗地逃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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