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8日星期五

失落了的九十三天-起點與終點:巴黎蒙馬特與德國國王湖




今天打稿的時候,

重遇德國國王湖 St. Bartholomew's Church,

想起了很多從前的傻女小事。






























歐洲十間最美的教堂全都去過了,

最愛的是巴黎蒙馬特聖心堂,

每次到巴黎都總要到訪一趟,

除了跟隨 Amélie 的急促步調外,

還因為那是小時候心目中教堂的理想原形,

直至小學入讀基督教學校後,

把美麗幻想壓榨得絲毫不剩。






























教堂理應是全白色的,

聳立在與世隔絕的高山上,

看着浮華盛世而不為所動,

到訪過上百所教堂後,

蒙馬特聖心堂就是那最接近理想的原形。



但最難忘的那座教堂,

卻是德國國王湖的 St. Bartholomew's Church,

那時是七月的盛夏,

湖江山色一片綠,

坐上小木船前往湖的另一邊,

就是那座紅色洋蔥屋頂的小教堂。



這家不起眼的小教堂,

內裏也不過是簡潔普通小教堂模樣,

許多遊人也只經過拍個打卡照,

沒有走進去好好逛一下,

但因那雙新的 Nike 球鞋實在把雙腳折磨得很慘,

但又不想花無謂錢到附近咖啡館買極難喝的茶,

就走進了小教堂避難。



當時走進去就只是想休息一下,

不想動太多腦筋沒有研究太多,

今天翻查網絡資料,

才發現教堂建於 10 世紀,

原為修道院、後成為私人別墅、再於 1697 年整修成教堂,

1810 年時被巴伐利亞王國國王改建為度假中心,

最後還是回歸教堂用途,

成為德國人的結婚熱點。



那時坐在涼快的木板椅子上,

心裏想着在這裏結婚也應很不錯,

這三數年來朋友將近一個也不剩,

即使要宴請也不知該找何人,

這裏最多也只能容納 40 人,

看來租金也不會太貴,

倒不如就只在這裏兩個人解決就好了。



然後突然電話響起。



螢幕上彈出:“Sorry .. I think you have noticed ... I have girlfriend ...”

腦袋空空的,

本沒太多期望,

但還是失望了。



然後,

打開了維珍航空的機票電郵,

狠狠地推遲了兩個月再回港。



留在教堂近兩小時後,

到處隨便逛逛,

其實除了湖光山色外,

也沒甚麼太特別的事物,

在空洞的小鎮留了兩天,

一切也完了。







六年的恩怨情仇,

也就甚麼都完結了。



也由這座教堂開始,

一直到回倫敦為止,

沒有再打開過任何社交網絡軟件。







大學畢業後,

隨意地在歐洲轉了一個圈,

說長不長,

說短不短,

一共是九十三天。



除了略過許多風景,

也經歷了好一些事,

卻沒跟太多人說起過那段旅程。







今天又再突然想起古巨基的《歡樂今宵》,

想着那時的自己真傻豬,

但沒有那些傻豬,

也不會有今天的快樂。



然後又再想,

與其一直勉強地希望改變自己開個 Beauty Blog,

倒不如把那段未被紀錄的旅程先寫好吧。



第一位男友,我認識了 Beatles;

第二位男友,我學會了欣賞 Bob Dylan;

第三位男友,我發現了自己的貪婪;

第四位男友,我找到了自己的幸福。



這四段旅程之中,

也一直圍繞着歐洲在轉,

不停輾轉之下,

組成了今天與未來的自己。



一個反叛、討人厭,

但很快樂的自己。




2016年10月27日星期四

1993

近三數個星期,一直在想為甚麼自己最近迷上了啡色唇膏。

真的是因為 Kylie Jenner 嗎?不是自己不想承認,但看來真的不是,對她並沒太大好感,也沒有 follow 她的生活,對我來說她不過是個普通明星。是因為 YouTube 上所有 YouTuber 也在瘋狂使用嗎?在三四年前或許會因為她們而買一支半支,但在今天擁有近 400 支唇膏的我,已不會再受外界潮流的太大影響了。基本上一支唇膏在手,未上咀就知自己適合與否,例如最近有點想買的 MAC Liptensity galaxy grey Pastel 灰紫色,雖然很美但黃皮膚是絕不能碰,還是理性的放下了。

今天 M 痛宅在家,虛弱得哪裡也去不了,在看方太初的《衣飾無憂》,其中一個理論很有趣:「如果人們想擁有一件流行的物品單純因為出於慾望,那麼留下不再流行的物品又是因為甚麼?」其實啡色唇膏是 90 年代的潮流產物,根本不算是一項新的潮流,現在正在流行的啡色唇膏,不過是在 90 年代時瘋狂愛上 Spice Girls、Britney Spears 的我們,一直保存在記憶當中不再流行的物品。而當看到 Kylie Jenner 把這個記憶重新勾起時,我們又再把自己喜愛的年代產物重新塗上咀唇了。

我人生中第一支購買的唇膏,是 Chanel Rogue Coco 的 Boy ,那就是當年最流行的啡調粉紅,本想買 Victoria Beckham 的那支更 nude 的唇筆,但真的沒有勇氣。另外兩個瘋狂回憶,就是因為 Madonna 而買、充滿 Cultural Appropriation 的 MAC Russian Red,和 Avril Lavigne 那甩到痴線的 Benefit Bad Gal 黑色眼線筆了。那時對我來說是一個潮流,現在對我來說就是一個回憶,已是一個 90 年代文化了。

現在的女孩-(只限歐美或 ABC 吧,香港啡色唇膏真的不太受歡迎,至少沒有太多品牌夠膽用作主打。最大膽的已是一向以抄襲外國品牌為榮的韓牌 Etude House,都不過是主打一下,最後也沒有大賣。)會發狂搶購 Kylie Lip Kit 的,是真的把啡唇當是 Kylie Jenner 帶起的潮流,是很正宗 2010s 的真人 show 明星效應。不然很多愛唇膏之人,若親身試過乾到仆街的 Kylie Lip Kit,是絕對不會購買任何一款的,真正購買的大多是將之當是潮流產物的 2010s 妹妹仔。

然後不禁在想,原來自己的回憶,已是一個舊文化了。對喔,1996年出生的表妹已18歲要考DSE了,1991年輩的回憶已成舊物,已慢慢成為一個文化。最近發狠地購買的 MAC Liptensity Toast and Butter 、Urban Decay 1993 真的讓我感到無比的快樂,那不是因為觸碰了一個潮流,而是一個回憶被勾起的溫暖快樂,曾經的 Britney Spears,真有點想你了。